6.7.7.8 监测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主机及联网主机应当双机热备份,连续运行。电网停电后,备用 电源应能支持系统连续工作2 h以上。
6.7.7.9 监测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:
——监测监控设备的电源应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或者专用电源,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;
——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处理,在故障处理期间应采取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,并填写故障 记录;
——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实时上传和保存监控数据;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1个月,并可随时调用;
——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应当监视监控信息、填写运行日志;系统发出报警、断电、馈电异常等信息 时,值班人员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;处理过程和结果应当记录备案。
6.7.7.10 矿山应绘制、及时更新和保存井下通信系统图、人员定位系统图、监测监控系统图;图纸应标 明有线调度通信系统、人员定位系统、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种类、数量和位置,通信电缆、电源电缆的敷 设线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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